補助對象
(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下列資格者:
1. 在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就讀之大學、碩士、博士在學學生(就讀獎學金設定之領域,須取得由該校院系所開立之在學證明書,並應載明入學時間、學位別及研究領域)、博士後研究員。
2.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等符合教育部法令規定學雜費減免資格學生及獲本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在學學生(不含休學、在職專班學生)可申請本獎學金,如與其他申請者評審分數相同時,得優先錄取。
申請方式
請詳閱作業辦法(請點我),於114年6月6日(五)下午17:00前,備妥以下文件一份,繳交至國際盟校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奧地利學校研修或交換之許可證明
(二)外國語言能力證明
(三)研修或交換計畫(主題、結構與文字、架構及方法、問題分析及預期成果等)
(四)大學以上全部成績單、個人傑出表現(獲獎、表揚紀錄)等相關經歷資料
補助金額
(一) 按月計算(10日以上):每人每月補助上限新臺幣3萬5,000元(比照奧方每人最高1,000歐元計算),至多補助4個月。
(二) 按短期停留計算(10日以下):每人每日補助上限新臺幣3,500元(比照奧方每人每日最高100歐元計算)。
(三) 交通補貼: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5萬2,500元(比照奧方每人最高1,500歐元計算)。
(四) 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含軍警院校,以下簡稱薦送學校),薦送學校應提出相關配合款,其配合款不得少於本部核定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