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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項申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17屆國家發明創作獎」
2026-04-02
【 獎項申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17屆國家發明創作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第17屆國家發明創作獎」
報名受理時間
:
115年5月4日(一)上午8時起至7月31日(五)下午5時止
一、宗旨
為鼓勵研究創新,表彰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優秀創作者,
特設置國家發明創作獎,透過遴選與獎勵機制,表揚傑出創作者,
以促進創新風氣,帶動我國產業科技發展。
二、參選資格
(一)參選對象:限於中華民國之自然人。
(二)作品規定
1、發明獎
辦理評選年度
前6年
內取得我國之發明專利(即取得我國
109年1
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公告之發明專利而領有專利證書
,且於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之專利
),其發明人,
得就該發明報名參選發明獎。
2、創作獎
辦理評選年度
前6年
內取得我國之新型或設計專利(即取得我國
10
9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公告之新型或設計專利而
領有專利證書,並於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之專利
),
且新型專利須具備新型技術報告(
技術報告如為申請中者,請務必
檢
附申請收據影本
),其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
得就該創作報名參選創作獎。
(三)參選規定
曾參選過之專利作品,如符合上開作品規定,得再行參選一次。
但已獲獎者,不得再行參選。
三、獎項、獎額、獎助
(一)發明獎
1、金牌:本屆
最多6件
,每件頒發獎助金
新臺幣40萬元
、
獎狀及獎座。
2、銀牌:本屆
最多26件
,每件頒發獎助金
新臺幣20萬元
、
獎狀及獎座。
(二)創作獎
1、金牌:本屆
最多4件
,每件頒發獎助金
新臺幣20萬元
、
獎狀及獎座。
2、銀牌:本屆
最多4件
,每件頒發獎助金
新臺幣10萬元
、
獎狀及獎座。
(三)國家發明創作獎之獎助,如參選之發明、新型或設計之創作,
未達該項獎助之評選基準時,得從缺之。前項評選基準,
由評選審議會決議之。
(四)獎助發放相關規定(含獎金、獎狀、獎座)
四、報名及補件
(一)報名程序
1、本屆採「網路報名」,報名請至智慧局網頁之「
國家發明創作獎專區」【
www.tipo.gov.tw
(首頁>
>主題網站>>國家發明創作獎)】,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並下載具參選編號之申請書格式進行撰寫。
2、將參選資料(具簽章及附件)完整電子檔上傳至【
www.
tipo.gov.tw
(首頁>>主題網站>>國家發明創作獎)
】(資料格式限PDF/檔案須小於30MB)。
(二)報名日期
自
115年5月4日(一)上午8時起至7月31日(五)
下午5時止
,逾時不予受理,請及早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避免截止日因網路雍塞影響報名作業。
(三)應備文件
1、報名表、參選資料格式(附錄一):
報名表需包含全體發明人之簽章。
2、參選者身分證(附錄二):須提供參選者身分證正面掃描檔。
3、放棄參選切結書(附錄五):
報名參選二人以上者,若有部分共同發明人放棄參選,
應以個人名義簽署「放棄參選切結書」,並附於參選資料內。
4、「附錄一、二」為必備文件,「附錄四、五」
視個案報名狀況提供。
(四)補件程序
1、需補件之名單及補正內容將於115年8月12日(三)
張貼於智慧局網頁「國家發明創作獎專區」【
www.tipo.
gov.tw
(首頁>>主題網站>>國家發明創作獎)】,
不再另行通知,參選者應自行查閱,並於115年8月21日(五)
下午5時前,傳送相關補件資料電子檔至國家發明創作獎專用信箱:
abc@mail.caita.org.tw
(主旨:請註明「
補件-第17屆國家發明創作獎-專利證號」);
屆期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2、為維持獎項公平性,補件資料將由工作小組進行資料整併,
恕不開放參選者進行任何調整及變更。
五、
甄選要點及報名表電子檔,請逕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主題網站/國家發明創作獎(
www.tipo.gov.tw
)
下載使用。(
請參閱
附件)
六、
有關報名參選事宜,
歡迎洽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行政企劃組李小姐(電話:02-
2376-7195)及本案聯絡窗口傅小姐(電話:02-
2325-6800分機826)。
七、
為協助發明創作人具體了解參選方式及獎項效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在
(115)年5月27日(三)
及
6月2日(
二)
,於
臺北
、
新竹
舉辦說明會(請參閱附件說明會DM)。
*
通知信件聯絡人如下:
whchuang
@tmu.edu.tw
莊汶恆專員
、
she
rry1215@tmu.edu.tw
黃修致主任
消息來源:
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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